河水清清
鱼儿成群
本是一幅画卷美景
却有人为了满足口腹之欲
对禁渔令置若罔闻
铤而走险
非法捕捞野生河鱼
被警方当场查获
5月3日,腾冲市公安局清水派出所破获腾冲首起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当日11时30分,清水派出所民警在开展自然水域巡护时,发现李某等两名男子正在使用电鱼器在大寨村大寨河自然水域非法电鱼,现场查获自制电鱼设备1套,渔获47条,重0.7千克。
目前,李某等二人因涉嫌在禁渔期内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移交环食药侦大队进一步侦办。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 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来源:腾冲警方
完
编辑:姜永华 实习生:张笛
责任编辑:杨清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