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江心洲分局接到12345工单,称有市民在菜市场购买水产品被骗了,价格比市场价高,还缺斤少两,要求商家退还多收的钱。分局工作人员接到工单后,立即与双方联系,了解情况,调查商家在此次交易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了解后得知,原来市民大量购买了水产品并不是自己食用,而是用于放生,购买前通过微信与水产商贩进行了沟通,确认了品种、数量和单价,但购买当天由于数量较多,并未逐一过秤,当时也并未提出异议,后来家里亲戚凭借自己的经验认定斤两不够、价格过高,但当时也没有向摊主提出来要求核对斤两。现在要求退1.5万元。
工作人员在向双方了解完情况后,也犯了难。这起交易中商家有明码标价,不存在强迫交易,水产价格属于市场行为,双方本着自愿原则进行了交易,商家不退款在法理上完全说得通,江心洲分局本着负责任的工作原则,对双方组织了一次见面调解。调解中,调解员指出双方都存在的问题,建议换位思考、互相体谅。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退还了市民7000元,市民和商家都表示认可,也从这次事件中吸取了教训,商家表示以后要规范诚信经营。通讯员 吕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