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宁波8月29日电(记者蔡俊杰 通讯员王艺格 方芳)工作期间摸透海鲜进货规律,称重时克扣实际重量,记录时又虚增重量,以此偷盗高档海鲜牟利。近日,浙江省象山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王某。
2018年2月,在象山某菜场经营一家高档海鲜水产店的陈女士很纳闷,店里生意不错,但营业额却一直上不去。她仔细盘查了店里的海鲜,发现数量与进货时对不上,调取监控后才发现原来问题出在员工王某身上。
王某自2015年开始就在陈女士的水产店工作,主要负责海鲜接货、打包等,陈女士便把店里钥匙交给了她。没想到王某动起了歪脑筋,监控显示,她通常在凌晨接货时用泡沫箱把水产品直接拿走。
当下,陈女士找来王某对质,王某承认在店里偷了不同品名的龙虾、银鳕鱼、大东星斑等海鲜,半年来转卖获利了22万元,钱款已被其用于还债。她答应向陈女士进行赔偿,银行转账还款了一部分,剩余的希望通过工资方式还款。
考虑到王某是店里的老员工,干活比较勤快,陈女士没有报警,同意她继续在店里上班,安排了亲戚和她一起接货。
今年5月份,陈女士再次发现王某偷盗海鲜。这次接货时,她故意支开他人,称重前先将部分海鲜留在箱底,箱内用报纸、干草等掩护,过磅后在进货本上虚标重量。通过监控,陈女士清楚看到称上的重量与账本上记载的重量不符,二十多天里王某偷了龙虾50余斤、大东星斑10余条,经鉴定价值7万余元。这一次,陈女士选择了报警。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盗窃后被原谅,却仍然不知悔改。检察官建议商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此外,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用不正当手段获利,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