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南通5月9日电(记者陆晓妹 通讯员葛明亮 周末)平时爱吃水产品,又怕花钱,于是到水产店里偷走螃蟹和甲鱼。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被告人李某提起公诉。
李某现年56岁,南通本地人,是一名“吃货”,尤其喜欢吃水产品。今年大年初四,李某去菜市场买菜,想买点螃蟹解馋,但是李某觉得太贵。转身离开时,他发现水产店的门似乎不能锁,计上心来:晚上过来,看能不能“搞”点回去。
初五凌晨李某穿着雨披、雨靴,骑着电瓶车去那家水产店,把门上的铁皮挪开后进到店里。李某将白色泡沫箱子里的四袋螃蟹和门口的两袋甲鱼全部拿走,店里的一些零钱也被其顺走。后经鉴定,螃蟹价值1400元,甲鱼价值132元,现金共720元。当天,李某就煮了24只螃蟹和2只甲鱼。
第二天,水产店主发现螃蟹和甲鱼少了,抽屉里钱也不翼而飞,于是立即报案。大年初七,李某在家中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