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2日,钟祥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在渔政部门的配合下,查获一起禁渔期非法电捕鱼案件,抓获嫌疑人4名。据悉,这是今年汉江禁渔期以来,钟祥警方查获的首起捕捞水产品案。 2019年3月20日21时许,钟祥渔政工作人员在汉江钟祥市柴湖镇中心集段水域,现场查获柴湖村民陈某、向某、陈某某、李某等四人使用背负式电力捕鱼器捕鱼,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钟祥市水产局立即将情况向市公安局治安部门进行了反映。 接到线索后,治安大队民警立即展开调查,3月20日下午,柴湖镇黎明村村民陈某邀约向某、李某、陈某某去汉江电打鱼,当晚8时许,四人骑着两辆三轮摩托车来到汉江钟祥段柴湖镇中心集水域,穿着下水裤戴着头灯,一人背着一台电力捕鱼器进入汉江河里开始捕鱼。四人在河边呈半月形包围形式,将河里的鱼捕捞起来,岸边有部分村民围观,帮忙捡鱼。两个小时后,正在汉江巡查的钟祥市渔政工作人员将陈某等四人现场查获,当场收缴鱼获6.7公斤,查扣电力捕鱼器四台。 办案民警与陈某等四人联系,经过工作,陈某、向某、李某,陈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四人对在禁渔期内使用违禁方法在汉江钟祥段中心集水域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办案民警表示,即使不在禁渔期也绝对不允许电捕鱼,电捕鱼直接破坏了汉江生态环境,公安机关将加大日常巡查和宣传力度,依法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目前,陈某等四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经进入刑事处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