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3月19日讯(记者 梅建明 通讯员 江景轩)3月16日,南京江北新区公安分局泰山新村派出所民警在滨江大道江边巡逻时,突然发现一名身着黑衣的男子,正鬼鬼祟祟的站在岸边使用自制“地笼”,在禁渔期内进行非法捕捞,民警立刻察上前对其进行盘查。
该男子看到突然出现的民警慌了神,只能主动坦白正在捕鱼。民警现场查获捕鱼的地笼31件,随后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经审讯,该男子姓张,自称这段时间天气暖和后,便带着大量地笼偷偷溜到江边进行非法捕捞,并将捕捞到的水产品拿去卖钱。
经检查,张某当天共捕获野生黄鳝13只、小龙虾62只、泥鳅20条、杂鱼6条。目前,张某对自己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取保候审。
民警提醒:国家规定长江流域每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为长江禁捕期,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请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