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佳)记者1月4日从成都市金堂县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依托“行刑衔接共享平台”办理徐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系列案件,监督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该系列破坏生态环境案6件7人。经审理,这7人均被金堂县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记者了解到,近两年来徐某某等人在金堂县部分水域禁渔期,分别非法以电网、地笼网等方式捕鱼,破坏了生态环境。2018年4月20日凌晨,徐某某从位于金堂县三星镇的家中携带地笼网到附近的沱江中捕捞河鱼,之后被金堂县相关行政机构的执法人员当场挡获。